想像著減重下來的美好畫面嗎?

講求效果前,請先了解後遺症

減重手術是外科學科中發展最快的部分之一。與所有醫療程序一樣,術後也會出現併發症。

減重手術會導致患者解剖結構的永久性改變,這可能會在患者一生中的任何時候導致併發症。

早期併發症

減重手術通常是安全有效的,但可能會帶來毀滅性的併發症,其中一些如果不迅速解決可能會致命。減重手術包括袖狀胃切除術 (SG)、Roux-en-Y 胃繞道術 (RYGB) 和胃氣球。早期併發症包括滲漏、狹窄、出血和靜脈血栓栓塞事件 (VTE)。這些原則也適用於較不常見的減重手術,例如小型胃繞道手術、十二指腸迴腸單吻合術、縮胃曠腸和十二指腸轉接 (DS)(也稱為 SG 膽胰分流術)。

滲漏Leaks:

手術接合處的滲漏是任何減重手術中最可怕的併發症,因為它使整體發病率(Morbidity)增加至 61%,死亡率(Mortality)增加至 15%。失去接合處的完整性會延長住院時間,並可能導致胃腸道和胃支氣管瘻管,可能需要數月才能解決。接受修正性減重手術的患者、身體質量指數 (BMI) > 50 kg/m 2的患者以及患有 X 代謝障礙症候群的患者發生滲漏的風險最高。 出現滲漏症狀的平均時間約為術後 3 天,當時我們通常已出院回家,只能前往急診室,時間只要拖得太久,死亡率就節節上升。

繞道(曠腸)後胃囊是一個低壓系統,因此滲漏的發生率約為 0.6% 至 4.4% 。
縮胃後的胃囊是一個高壓系統,因此滲漏的發生率較高,在 1% 到 7% 之間。

狹窄、扭曲或扭結Stenosis, twists, or kinks:

狹窄造成的管腔口徑變小導致患者有食物卡住的感覺和反胃的衝動。這些症狀類似於食道吞嚥困難,無法將食物或液體輸送到胃之外,並可能導致蛋白質熱量營養不良和營養缺乏。

繞道(尤其是RYGB)造成的狹窄(8% 至 19%)較常見,可以經由內視鏡醫師做氣球擴張術一次一次緩解症狀,術後第一週就可以考慮施行擴張術,通常需要數次去緩減症狀。

縮胃造成的狹窄很少發生,僅發生在 0.69% 至 2% 的患者中。局部狹窄的治療方法與繞道狹窄相同,採用連續氣球擴張術;通常需要兩到三次處理才能達到所需的直徑。很少有狹窄長度較長的情況,6 週的支架置入術會有所幫助。如果這無法維持直徑,下一個治療選擇是內視鏡或腹腔鏡下肌肉切開術。

縮胃扭結或縮為縱軸周圍扭轉,可能會出現「狹窄」或吞嚥困難症狀。總共,高達 9% 的患者可能會出現這些情況。患者無法經口進食,但上消化道攝影可能完全正常,並且可能不會總是以扭曲或扭結形態被發現。此外,上消化道內視鏡(胃鏡)檢查也可能是正常的,並允許 10 毫米內視鏡通過,因為內視鏡或吹入空氣會拉直扭曲或扭結。內視鏡介入不能治療扭結或腸扭轉。對於這些患者,轉為繞道可能是最好的選擇,儘管有一些報告稱使用重複球囊擴張可以讓患者有機會避免再次手術。一些縮胃後的阻塞與洩漏有關,因此可能會影響手術治療的時間。例如,在充滿發炎組織的手術區域進行繞道轉換是很困難的。在嘗試轉換之前,可能需要植入支架 6 週才能控制滲漏。

術後出血Bleeding:

在繞道和縮胃手術中,高達 11% 的病例發生需要介入的術後出血,幸運的是,85% 的患者無需手術干預即可完成止血。血流動力學不穩定(休克)或非手術治療(輸血等保守性治療)失敗的話則需要緊急手術治療。吻合器線是縮胃後最常見的出血部位,但也可能導致脾臟損傷。 繞道手術後,手術吻合處是可能的出血部位,但大網膜、腸系膜和脾臟的腹腔內出血也是潛在的部位。如果沒有發現明顯部位,外科醫師必須評估殘胃、膽胰肢和魯氏肢內部是否有出血源。

靜脈血栓栓塞Venous thromboembolism:

減重手術後靜脈血栓的發生率較低,但肺栓塞仍然是這些手術後最常見的死亡原因。大多數發生在手術後 3 週。關於這些患者的風險存在爭議,但對於誰是靜脈血栓風險最高的患者有共識:接受修正減重手術或開放手術的患者、BMI > 50 kg/m 2的患者、手術持續時間 > 4 的患者小時、高凝血狀態患者以及肥胖低通氣症候群患者。當術後肥胖患者出現嚴重痛苦時,鑑別診斷中應始終將肺栓塞納入其中。可以透過 CT 血管攝影進行篩檢。治療包括全身性抗凝血,如果發現大量栓子,導管引導的溶解療法可能是最佳治療選擇。

水球併發症Balloon complications:

水球置入術僅佔減重手術的不到 1%。它們透過內視鏡放置在胃中並限制食物攝取。他們的停留時間應為 6 個月(有研究可放置12個月)。即使球囊處於正確位置,患者也常會出現逆流、噁心和腹部不適的症狀。大約 4% 至 7% 的患者因無法忍受這些症狀而要求早期移除。

腸穿孔和水球遷移導致腸阻塞是兩種併發症,可能需要緊急處理並可能導致死亡。

減重手術是減重的終極手段,效果好,風險高,世上沒有後悔藥,要永久性改變身體前,請先與您的減重醫師詳談。

肥胖的定義

依照衛生福利部定義,18歲以上成人BMI介於24到27為過重,超過27為肥胖。

減重手術健保給付須符合下列條件(2020.05.01修訂)

  • BMI≧37.5,或BMI≧32.5且合併有高危險併發症,如:第二型糖尿病患者其糖化血色素經內科治療後仍達7.5%、高血壓、呼吸中止症候群等。
  • 年齡介於20到65歲。
  • 須減重門診滿半年(或門診相關佐證滿半年)及經運動飲食控制在半年以上。
  • 無內分泌系統異常或其他會造成肥胖的疾病。
  • 無藥物濫用或精神疾病。
  • 無重大器官功能異常並能接受外科手術風險。
  • 精神狀態健全,經由精神科專科會診認定無異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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